各有关省属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今年7月7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召开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安排,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及部分省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内部治理、制度建设、财务规范、项目运作等事项开展专项抽查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抽查范围以年度收费数额较大、涉企收费自查情况存疑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为重点,共抽查100家(名单见附件)省属社会组织。
二、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1月20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前结束现场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底前公告专项抽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要求的重要手段,各有关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不得以任何名义阻碍或拒绝抽查工作。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工作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牛冬彬
联系电话:0311-88615477
联系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杨银波
联系电话:0311-88600672
联系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 李亮
联系电话:0311-67565907
附件:1.省属社会组织抽查工作方案
2.省属社会组织抽查名单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
省属社会组织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冀民函〔2021〕32号)等文件要求,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省属社会组织2021年度抽查工作。
一、抽查内容
对被审计社会组织的2020年度工作报告书、2020年1月-2021年9月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进行检查,对此期间各类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进行检查,了解内部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核对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既往。
二、抽查重点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及登记信息变更情况,章程的履行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理事会的召开情况、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理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等情况)。
(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情况。检查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情况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查看社会组织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情况(是否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查阅有关党建资料(如“红色社会组织”、公益活动、主题党日等),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相关会议记录和党费收缴记录及存根,查找是否存在党组织未建立、建立后未正常开展工作、“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党建工作“软、散”等问题。
(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接受捐赠、资助的账务处理、开据票据及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和捐赠收入是否纳入社会组织账户;捐赠或转赠过程中是否存在牟利和其他财务管理问题;检查重大项目等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有关决策记录和财务资料,查找是否存在决策机制失效、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备义务等治理方面的问题。
(四)收费情况。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查找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五)支出及关联违规情况。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或公款吃喝问题;对外投资和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损害社会组织利益情况。
(六)募捐活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慈善法》从事公开募捐活动情况;基金会重点检查公益项目开展情况,并重点抽查慈善医疗救助等项目。检查项目中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募捐,是否存在违背公益慈善宗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背公平原则的情况,是否存在为个人或个别企业牟取不当利益、公益项目收入和支出是否通过社会组织账户进行等情形。
(七)分支机构、专项基金情况。检查分支机构、专项基金的设立、管理情况。检查社会组织是否能够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实施有效管理,是否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是否存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的资金在社会组织以外账户收支等情形,是否超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等。
(八)资产管理和投资情况。检查资产状况和投资决策机制,检查社会组织在投资中保障自身和公众利益的情况。
(九)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重点抽查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抽查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部分一致。
(十)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检查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的主题和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或与党政机关联合举办的情况;社会组织是否存在举办研讨会、论坛管理不严,为相关人员发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等言论提供了平台。
(十一)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以上内容,按照业务工作要求,结合三类社会组织实际开展抽查。
三、抽查分组
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服务价格处、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以及委托的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组成四个抽查小组,每组不少于四人。
四、抽查需提供的材料
请被抽查的省级社会组织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综合资料
1.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资格证书、章程复印件;
2.期间年度工作总结及财务收支决算报告;
3.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领导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4.单位党组织设立情况说明及党建相关资料。
5.重大捐赠活动的相关资料
6.期间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重大经济事项的合同或协议;
7.期间各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清产核资报告等(如有请提供);
8.未决诉讼、抵押担保等或有关事项的相关资料(如涉及请提供);
9.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二)财务资料
1.期间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期间资产盘点表、债权债务明细表(如涉及请提供);
4.投资协议书(合同书)、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被投资单位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期间年度会计报表(如涉及请提供);
5.长(短)期借款合同(如涉及请提供);
6.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三)分支机构资料
如有分支机构,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其他资料现场临时调用
六、工作纪律要求
各抽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及礼品礼金,因距离较远和工作连续性确需在检查单位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要足额缴纳伙食费并留存凭证。
省民政厅纪检举报电话:0311-88615611
附件2
2021年度省属社会组织抽查名单
分组 | 序号 | 省属社会组织 |
第一组
| 1 | 河北省银行业协会 |
2 | 河北省宁波商会 | |
3 | 河北省消防协会 | |
4 | 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 | |
5 | 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 |
6 | 河北省毛皮产业协会 | |
7 | 河北省建筑防水协会 | |
8 | 河北省地坪行业协会 | |
9 | 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 |
10 | 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 | |
11 | 河北省山东商会 | |
12 | 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 | |
13 | 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 |
14 | 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 | |
15 | 河北省焦化行业协会 | |
16 | 河北省快递行业协会 | |
17 | 河北省电子网络贸易商会 | |
18 | 河北省民营医疗健康产业协会 | |
19 | 河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 |
20 | 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 | |
21 |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协会 | |
22 |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 |
23 | 河北省福建商会 | |
24 | 河北省黑龙江商会 | |
25 | 河北省安徽商会 | |
第二组
| 26 | 河北省足球协会 |
27 | 河北省药学会 | |
28 | 河北省地质学会 | |
29 | 河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 | |
30 | 河北省市政工程协会 | |
31 | 河北省妇幼保健协会 | |
32 | 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 | |
33 | 河北省工程咨询协会 | |
34 | 河北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 |
35 | 河北省市容环境卫生协会 | |
36 | 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 | |
37 | 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 | |
38 | 河北省医养结合促进会 | |
39 | 河北省家具协会 | |
40 | 河北省输血协会 | |
41 | 河北省中医医疗机构联合会 | |
42 | 河北省个性化教育协会 | |
43 | 河北省围棋协会 | |
44 | 河北省全民健步走协会 | |
45 | 河北省盐业协会 | |
46 | 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 | |
47 | 河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 |
48 | 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 | |
49 | 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 | |
50 |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 |
第三组
| 51 | 承德市圆梦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
52 | 河北爱华慈善基金会 | |
53 | 河北大学教育基金会 | |
54 | 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 |
55 | 河北华耐同心公益基金会 | |
56 | 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 |
57 | 河北省圣兰慈善基金会 | |
58 | 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 | |
59 | 河北省清河县教育基金会 | |
60 | 河北省燕山大学教育基金会 | |
61 | 河北省斯特龙慈善基金会 | |
62 | 河北省悦辰星慈善基金会 | |
63 | 河北省邯郸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 |
64 | 河北省合益荣慈善基金会 | |
65 | 河北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 |
66 | 河北地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
67 | 河北省冀银公益基金会 | |
68 | 河北慈善联合基金会 | |
69 | 河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 |
70 | 河北省新联合公益基金会 | |
71 | 河北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 |
72 | 河北省天主教爱国会 | |
73 | 河北省临床肿瘤学会 | |
74 | 河北省中医康复学会 | |
75 | 河北省佛教协会 | |
第四组 | 76 | 河北省凤凰谷零碳发展研究院 |
77 | 河北传媒学院 | |
78 | 河北省杏林职业培训学校 | |
79 | 河北同仁科技专修学院 | |
80 | 河北工程职业技工学校 | |
81 | 河北省京人职业培训学校 | |
82 | 河北冀广铁路技工学校 | |
83 | 河北特殊教育康复培训学校 | |
84 | 河北军创安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
85 | 河北普济中医消化病研究所 | |
86 | 河北省红领巾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 |
87 | 河北省迅达公共安全实验室 | |
88 | 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 |
89 | 石家庄和平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 |
90 | 石家庄现代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 |
91 | 河北省儿童健康学会 | |
92 | 河北省生殖健康学会 | |
93 | 河北省冀商文化研究会 | |
94 | 河北省天文爱好者协会 | |
95 | 河北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 | |
96 | 河北省老教授协会 | |
97 | 河北省电子学会 | |
98 | 河北省水利学会 | |
99 | 中国人民大学河北校友会 | |
100 |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