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关于支持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网络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1-10-26 浏览:136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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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2  1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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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商〔2021〕54号

 

市内四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石家庄市关于支持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网络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关于支持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网络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关于支持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网络的政策措施》(石政办发〔2021〕3号),积极推进主城区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满足居民多样化、便利化消费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方向

  资金主要支持综合体等流通企业招引商户入驻经营,早餐工程建设,生活服务业企业连锁化经营、品牌化发展,社区电商和社区配送网络建设,市场惠民工程五个方面。

  二、支持标准

  (一)综合体等流通企业招引商户入驻经营

   对综合体等流通企业在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招引商户入驻经营的,对运营单位进行一次性资金奖补,用于减免入驻商户租金。

  1对商场、综合体、超市、商业街区、特色街区等运营单位,新引进经营面积在20-50㎡的商户,按每家1000元补助;新引进经营面积在50-100㎡的商户,按每家1500元补助;新引进经营面积在100㎡以上的商户,按每家2000元补助。

  2对营业面积500-1000㎡的农贸市场,按每引进一家商户给予1000元补助;营业面积1000㎡以上的,按每引进一家商户给予2000元补助。

  (二)早餐工程建设

  1固定早餐门店

  (1)单体门店。对经营面积在30㎡以上,且店内提供就餐场地的新建早餐门店,30-50㎡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50-100㎡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100㎡以上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2)连锁门店。对早餐经营网点达到10家以上的连锁化、品牌化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新建的连锁门店,符合单体门店奖补标准的,每家再增加1万元资金奖补;对经营面积在30㎡以下的新建连锁门店,每家给予1万元资金奖补。

  2餐饮企业开设早餐经营

  对餐饮企业新开设早餐经营,并提供就餐场地,达到单体门店标准的,按单体门店奖补标准执行;达到连锁门店标准的,按连锁门店奖补标准执行。

  3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食堂向社会提供早餐服务

  对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食堂向社会提供早餐服务,经审核认定后,给予1万元资金奖补。

  (三)生活服务业企业连锁化经营、品牌化发展

  对便利店经营面积30㎡以上且门店数量达到10家以上的连锁企业,每新建1家门店,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金奖补;对社区家政、美发店铺经营面积30㎡以上,社区洗染、家电维修店铺经营面积15㎡以上,且门店数量达到5家以上的连锁企业,每新建1家门店,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金奖补。

  (四)社区电商和社区配送网络建设

  1社区电商平台建设。对平台企业吸收30%以上商品实现线上经营,且线上月销售不低于2万元的便利店、社区小店,达到300-500家的,给予20万元资金奖补;500家以上的,给予50万元资金奖补。

  2移动餐饮售卖车、智能厢式便利设施、蔬菜直通车等。对在社区内设立售卖生活必需品及餐食便利设施达到20个以上的连锁企业,在社区内每新设立1个移动式设施,给予3000元资金奖补;每新设立1个固定式设施,给予5000元资金奖补。

  (五)市场惠民工程

  市场惠民工程实施细则按照年度《石家庄市便民市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石家庄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证照齐全,经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备承担并完成申报项目的能力。达到限额以上单位标准的,应纳入限额以上单位统计。

  (二)除有明确时间期限的外,所有申报项目实施时间须在2021年8月22日以后。新建的门店须为新增或新选址的门店。

  (三)申报社区电商和社区配送网络建设项目的,企业应具备成熟的物流配送体系。平台企业吸收的便利店、社区小店相关证照齐全。申报综合体等流通企业招引商户入驻经营项目的,商场、综合体、超市、商业街区、特色街区等运营单位,须给予入驻商户不小于补助金额的租金减免。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达到B级以上,现场加工制售的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

  (五)连锁企业设立门店(便民设施)应统一品牌,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应已在商务部门备案。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第一批申报项目于2021年10月份,第二批、第三批申报项目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9月份,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市场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并报送下列相关文档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持续经营不少于一年的承诺书;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等);

  3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申报表;

  4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全景照片复印件;

  6申报项目中有面积要求的,提供能证明经营面积的不动产登记证与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复印件。

  7申报综合体等流通企业招引商户入驻经营项目的,运营单位须提供给予入驻商户不小于补助金额的租金减免相关证明。

  (二)项目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后的下一个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对审核合格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

  五、项目确认及资金拨付

  (一)项目复审。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项目确认。公示结束后,市商务局按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按规定安排落实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三)资金拨付。市财政待市人大批准预算后,及时将资金下达区级财政,由区财政拨付相关企业。

  六、其它事项

  同一项目涉及多项资金奖补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掌握。奖补资金专项用于主城区支持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各项目申报表 
附件2:XX区各项目汇总表 
附件3:XX区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