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西省新材料产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 (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1-09-12 浏览:158次 来源:新材料工业处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新”重要指示,落实省政府《山西省“十四五”新材料规划》、《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要求,在各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研究推荐,确定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中试基地、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铝基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镁合金材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18个创新平台为第一批山西省新材料产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为充分发挥平台共享服务作用,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平台定位

新材料产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是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全省新材料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攻关、中试生产、成果转化、产品检测、人才培养等配套服务的专业化共享服务平台。它是支撑新材料产业打造创新共同体、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重要载体,也是全方位推进山西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点。

二、主要类型

此次(第一批)确定的18个新材料产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涉及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等6个类型,覆盖镁合金材料、铝基新材料、高性能铜合金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磁电功能材料、合金软磁电感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特种石墨材料、碳纳米材料、玄武岩纤维材料、煤系高岭土材料、纳米绝热材料和氰化物系列精细化工材料等诸多新材料细分领域。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平台协同发展办公室设在省产业创新生态促进中心,具体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积极为平台提供政策支持、资质提升、校企合作、产品推广、金融对接、对外交流等指导和服务。平台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面向省内新材料全链条上下游企业,积极提供技术攻关、技术咨询、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中试熟化、检测评价和人才培养等开放共享服务,并建立常态化制服务机制。

二是要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平台单位要切实履行开放、共享职责,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开放与共享服务。依据《山西省平台基地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用,并根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服务收入纳入单位平台建设预算统一管理,用于仪器设备更新维护、人员补助、绩效奖励及日常运行管理等支出。

三是要强化基础能力提升。平台单位应当重视和加强平台基础能力建设,通过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投入,不断聚集优秀的科研人员、领先的关键技术、良好的科研项目和先进的仪器设备,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平台类型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省级、国家级创新平台资质认定,不断提升平台基础服务水平。

请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加强对新材料产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支持。省工信厅将围绕全省新材料产业创新生态体系构建核心工作,持续推进新材料产业融通创新平台建设和培育工作,在政策引导、技术合作、课题研究、融资服务、资质提升、产品推广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将平台打造为山西省新材料产业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重要载体,全方位推进山西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郭  毅 19935158194

     王红霖 18636980258

 

附件:山西省新材料产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第一批)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