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21年第3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经审核公示,南京市西岗果牧场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获准在其生产的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单位名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