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河南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1-09-08 浏览:99次 来源:
为加强对河南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和服务,提高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纠纷防控和应对能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以下简称“河南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南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下称“指导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指导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士,应对华友好。 2.知识产权相关业务领域从业5年以上。 3.熟悉海外知识产权规则和制度,具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的理论和实务经验,具备海外知识产权相关贸易调查、诉讼、展会纠纷、海关执法等纠纷应对经验。 二、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自愿向河南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附件1)。 (二)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明复印件等)。 (三)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有关材料(如纠纷信息、纠纷结果、在其中发挥的主要作用等)。 (四)有关单位(包括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等)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将在专家选时予以重点考虑。 三、评审及遴选 河南分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指导专家,组建专家库,并对拟聘任专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专家发放聘书。 四、工作要求 指导专家应当履行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所需的当地知识产权规则和制度等有关信息。 (二)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行方案、策略建议和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三)针对重大或疑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参加由河南分中心组织的专家研讨、企业指导和培训宣讲等活动。 (四)对河南分中心拟发布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报告、实务指引等提供专家意见。 (五)其他河南分中心安排的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工作。 指导专家应当根据纠纷应对指导业务需求和河南分中心工作安排提供相关公益服务,如指导专家多次无合理理由拒绝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难以满足要求,河南分中心可以解除相关聘任。指导专家也可自愿退出专家库,退出前应提交声明并交回聘书。 五、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在2021年9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enan12330@163.com,纸件材料提交或邮寄至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园路南区815号房间。 联 系 人:李耀峰 刘方 联系电话:0371-87000126 0371-87000127 电子邮箱:henan12330@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园路南区815号房间 关于申报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的通知 附件:1.指导专家申请表 2.申请专家汇总表 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