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关心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六条举措》的通知

时间:2020-03-07 浏览:85次 来源:https://kjt.hebei.go

       根据《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冀政传〔2020〕2号)精神,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关心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六条举措》,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7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关心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六条举措

   

  根据《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冀政传〔2020〕2号)精神,为解除一线医务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后顾之忧,支持一线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先支持科研项目立项。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生物医药专项和民生科技专项卫生健康领域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由一线医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以所在单位名义申报的项目。

  联系电话:0311-85891860

  二、进一步放宽科研项目执行和验收期限。在前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待验收项目验收期统一延长3个月的基础上,对一线医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后可再延长3个月。

  联系电话:0311-85891860

  三、延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收录检索证明认定时效。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的,对于2015年以后开具符合要求的收录检索证明均认定有效。

  联系电话:0311-85818225

  四、优先入选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医务人员参加国家有关人才计划评选,优先支持入选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和产业创新团队。

  联系电话:0311-86250561

  五、优先支持开展国际创新人才交流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一线医务人员参加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申报外专引才引智专项,重点支持一批一线医务人员赴国(境)外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国际交流,资助其在国(境)外活动费用。

  联系电话:0311-86251731

  六、优先支持申报科技奖励。一线医务人员不受科技奖励提名间隔年限限制;对在疫情防控前线工作或对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提名河北省突出贡献奖;对参与我省疫情防控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省外专家,优先提名河北省科技合作奖。

  联系电话:0311-85816252

  以上措施执行期限仅限2020年。一线医务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确认并按程序统一上报。一线医务人员界定,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