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1〕72号)和《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推荐参评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冀民函〔2021〕41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初评审核、局务会研究、省评估委员会评审表决,拟推荐我省6家社会组织参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推荐名单及简要事迹附后),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在9月29日前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联系人:田军 赵航
联系电话:0311—88615545;88615530
河北省民政厅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