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了石家庄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83人)。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10月2日,共20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进行反馈,来信请署真实姓名与电话。
受理单位: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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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