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新形势,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测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