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进一步提升我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河北省专利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bhc201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