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培育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

时间:2021-08-13 浏览:50次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精神,按照《河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和《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省局制定了《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培育项目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      

 

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培育项目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精神,按照《河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和《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我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培育工作,夯实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础性支撑,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培育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培育项目开展,不断推进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普及工作,有效提升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良好局面。

三、项目内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把知识产权教育与日常教学工作统筹谋划、有机结合,制定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教学、交流、宣传、实践等工作制度,打造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规范有序推动本校知识产权教育普及工作。

(二)培育建立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选拔、培养一批富有知识产权教育热情、能熟练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通过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帮助教师提高知识产权教学水平、积累知识产权教学经验、拓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视野,有效提升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水平。

(三)科学设置知识产权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安排知识产权教学计划,针对性开发、设置知识产权教育教学课程。通过知识产权教学计划实施,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厚植知识产权意识,培养学生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

(四)组织编印知识产权教育教材。根据学校办校理念,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班级层次、兴趣爱好,编印或配备适合不同类型学生的教材,用小故事或典型事例等启发学生知识产权创新意识、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五)开展丰富多彩知识产权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演讲、专家讲座等知识产权教育普及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平台,宣传知识产权知识以及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成果,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校园氛围。

(六)组织形式多样知识产权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丰富、生动、贴近学生生活的知识产权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亲身体验和动手操作中感受实践活动乐趣,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

(七)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竞赛或展示活动。培养学生知识产权创新精神,鼓励指导学生提高知识产权创作水平。激励师生踊跃参加发明创新、创意创作等竞赛活动,积极展现知识产权教育教学成果。

(八)组织参加知识产权教育交流活动。组织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授课教师等人员开展专题座谈,交流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提升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水平。积极参加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的交流、对标等活动,学习先进经验,促进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提升。

(九)探索知识产权特色教育新途径新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师资状况、教学场地、信息化建设等软硬件条件,积极探索和开拓知识产权教育普及新路径,打造形成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中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靓丽名片。

四、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为河北省2020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二)申报单位应据实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项目申报书》、提供佐证材料,并由所在地市局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10月10日前报省局。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项目任务申报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逾期不予补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局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培育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与教育、科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共同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指导。各市局要深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深入挖掘、精心提炼培育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种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出试点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整体提升。

(三)情况报送。各市局要按照本工作指引和《2020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培育项目工作落到实处,并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省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省局将根据相关资助政策、项目进展、取得成效等情况,对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培育项目择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附件:河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