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启动“剑网2021”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时间:2021-08-06 浏览:70次 来源:国家版权局

近日,为进一步加大网络版权执法力度,提高网络版权保护水平,保障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青海省版权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自6月至10月联合组织开展青海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1”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权利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问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版权管理实际,将从五个方面不断加大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加大短视频版权治理力度。重点打击青海省内公众账号经营者未经授权对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删减切条、改编合辑制作短视频,及未经授权复制抄袭短视频并上传网络平台进行传播的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在短视频中使用他人音乐、美术、文字等作品的行为,及通过智能终端、视频播放器等流媒体软硬件传播侵权盗版短视频的行为;着力整治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以合理使用为名传播侵权盗版作品的行为。二是整治网络直播版权乱象。重点打击青海省内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复制、表演、通过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游戏等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侵权盗版制品的行为;着力整治网络直播平台未经授权向主播提供他人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三是规范体育赛事版权秩序。重点打击青海省内公众账号未经授权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大型体育赛事节目的行为;严厉打击公众账号提供体育赛事节目盗播链接的行为;着力整治网站、APP等未经授权非法转播大型体育赛事节目的行为。四是强化在线教育版权监管。重点打击非法传播“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的行为,及生产、销售“学习强国”侵权衍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制作电子教材、音像制品、课件视频、电子试卷,及通过公众账号、APP、朋友圈、论坛等渠道传播教育培训侵权盗版作品的行为;着力整治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网盘等方式销售侵权网络课程和盗版教育培训出版物的行为。五是巩固重点领域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知识分享平台的版权监管,着力规范网络新闻、网络音乐、游戏动漫、网络文学、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传播秩序,推动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巩固扩大工作成果。

专项行动期间,青海省各级版权、网信、通信管理、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将联手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以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综合运用约谈、预警、责令整改等工作手段,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行政监管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还将进一步深化政企合作,充分发挥权利人、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第三方机构维权积极性,推动构建打击网络侵权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社会共治格局。同时,为方便权利人依法主动维权,还设立了网络侵权盗版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广大群众和权利人对侵权盗版行为可以向0971-8484165,邮箱:qhsbqc@163.com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