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和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启之年。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和吸收采纳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于2021年3月1日联合印发了形成《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二、总体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国家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打通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特点
围绕知识产权制度设计、创造质量、全链条保护、转化运用、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等方面,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主要特点体现在:
一是体现高质量发展导向。依据国家“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因地制宜设置《四川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发展指标。利用政策导向作用,推动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净化市场秩序。
二是注重发挥合力。本文件是机构改革后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首次联合印发的工作要点,全面涵盖了我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服务促进等方面工作,方便市(州)统筹安排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注重协作联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商务、海关等部门知识产权工作合作;加强对基层工作督导指导, 发挥省市县三级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通过安排部署创造质量、全链条保护、转化运用、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在全省构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管理的全链条工作体系。
四是强化支撑保障能力。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间合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举办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知识产权政务工作会、半年工作推进会,督促工作落实。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培训宣传、人才培养等基础性事务,夯实知识产权的工作基础。
四、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主要包括6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具体如下:
一是做好知识产权制度设计。抓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落实,编制好我省“十四五”及中长期知识产权规划。更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部省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我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腾飞工程、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开展《四川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四川省专利代理责任清单》《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案件办理指引》。
二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优化“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设置差异化的指标体系。推动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推动和规范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贯标。深化新时期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推动创新新区和创新平台发展,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和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提升行动。
三是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在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能力双提升工程”,持续抓好“铁拳”“春雷”“ 护航”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实施方案。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指导,建立海外维权援助协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实施维权援助重点工程,开展重点项目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深化“知识产权党员专家服务团送服务到基层”活动,开展服务企业的知识产权“春风行动”,推进知识产权“五进”。实施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产权“富农工程”,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展“天府”知识产权品牌建设活动。实施商标、地理标志品牌经济培育专项行动,开展四川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提升、海内外获权、金字招牌培育、品牌运营等八项行动。健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争取建设川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五是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向市(州)延伸。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数据规范》,推动知识产权信息高效利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成都高新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工作。严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巩固“蓝天”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建设,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争创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区。
六是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相关省级部门合作,联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落实《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在成都组织召开2021年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议。制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宣传和人才培养,聚焦重点领域、面向重点对象举办一批知识产权培训班。强化对基层工作督导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