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8 浏览:36次 来源:产业政策处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省属企业:
为加快我省工业设计发展,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管理办法》(办字〔2012〕114号),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第三届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传播新理念、引领新供给”为主题,立足传播设计创新理念,围绕服务全省工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改革,整合我省工业设计创新领域政、产、学、研各方资源,进一步完善评奖机制、丰富活动内容、扩大交流推广,推动工业设计与河北制造业融合、协同、创新发展,促进河北工业设计提升和产业升级,努力将河北省工业设计奖打造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交流、合作、融合、推广的平台。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高校、协会参加的第三届河北省工业设计奖评审工作组织委员会,主要负责议定评奖方案、评审结果等重大事项,指导工业设计奖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评奖具体组织工作。工业设计奖的评审、宣传、服务产业系列活动等事项的组织工作由燕山大学、河北省工业设计协会、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具体承办。
三、申报方向
申报方向分为产品设计组、概念作品组和成果转化组三类。
(一)产品设计组。近两年设计开发的新产品样机或在售新产品,主要范围为:电子信息产品、工业装备、家用电器、工艺美术、纺织服装、家居家饰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医疗保健用品、办公用品、儿童用品、轻便交通工具等产品类型。
(二)概念作品组。围绕产品设计组范围,近两年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等方面有较大创新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品升级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三)成果转化组。近三年针对河北省企业和产品进行设计,且已在河北省制造企业中得到转化应用的设计作品。
四、奖项设置
(一)产品设计组设金奖、优秀奖若干名。
(二)概念作品组设金奖、优秀奖若干名。
(三)成果转化组设成果转化奖若干名。
获奖证书由“河北省工业设计奖评审工作组织委员会”颁发。
五、申报主体
(一)产品设计组申报主体为:省内独立法人单位,包括省内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企业等。
(二)概念作品组申报主体为:省内独立法人单位及设计团队、独立设计师、学生等;省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企业、设计团队、独立设计师、学生等。
(三)成果转化组申报主体为: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企业等第三方设计机构和设计团队、独立设计师、学生等。
六、申报方式及截止日期
有关企业、高校、团队及个人,需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登录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网络主页(http://hbid.hebnews.cn),注册用户并进入网络填报系统,按相关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各单位申报产品作品数量不限。申报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各市工信局、省级行业协会可面向本地区、本领域组织申报,经组织评估可对其中优秀产品作品推荐申报。对推荐申报产品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展示及终评。推荐文件需说明评估情况和推荐意见、申报单位和产品作品名称(其他申报资料仍需通过网络填报系统填报)。
历届获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或河北省工业设计奖产品金奖的企业(不含高校)所申报的实物产品或概念作品可直接入围展示和终评,每家企业直接入围数产品作品量不超过3件。申报资料需通过网络填报系统填报。
七、申报要求
各地工信局、相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要广泛动员本地区、本领域、高校内的企业、团队和个人积极参与河北省工业设计奖工作,推荐更多优秀工业设计产品作品参评;要围绕第三届河北省工业设计奖,举办工业设计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传播设计创新理念,服务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全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一)申报产品或作品应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二)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三)申报单位须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四)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团队或个人申报;
(五)申报产品设计奖的产品须是上市两年内或在近两年进行过工业设计创新提升的产品;
(六)申报概念作品奖的作品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八、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印发通知,开通网络申报平台,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动员,申报单位、团队或个人通过网络进行申报。
(二)初评公示。组织初评专家组,针对参评产品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美学效果、人机工学、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于7月底8月初将终评建议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展示。终评入围产品、作品展示活动初步定于10月中旬组织举办。展示活动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终评。组织终评专家组在展示期间进行终评,并进行现场答辩,评委会提出获奖名单,经组委会同意后,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五)推广及提升。终评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入围及获奖的产品作品进行设计咨询诊断和设计成果深度对接转化。获金奖企业人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工信部领军人才工业设计高研班、省厅组织举办的相关研修班等。
九、评审标准
(一)先导性。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引领行业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二)创新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
(三)实用性。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四)美学效果。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环境相协调。
(五)人机工学。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
(六)品质。材料运用合理,工艺品质精良,产品质量可靠。
(七)环保性。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八)经济性。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
十、联系方式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康振杰、朱洁瑜
电 话:0311-87908705、87803218(兼传真)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邮 编:050071
邮  箱:kzj@ii.gov.cn
附件:第三届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申报流程.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