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1〕20号)的要求,我省负责推荐“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候选人3名,推荐人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公开”专栏(地址:http://www.moa.gov.cn/govpublic/RSLDS/201905/t20190507_6295873.htm)。在各设区市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厅对各地推荐的初步候选人进行了评审。经研究,拟推荐兰爱珍、康英德、余海燕等三人为我省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福建省拟推荐申报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人选公示名单(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1年6月7-11日。
三、异议受理:公示期间,欢迎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异议,但必须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1-87830673、87811842(上班时间);传真:0591-87829248(全天候),邮箱:780696410@qq.com(全天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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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拟推荐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人选公示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