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天津市评审推荐工作。经符合申报条件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报,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初评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复评,评选出4个项目拟推荐上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现公示如下:
1.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曲艺项目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大沽龙灯项目
3.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杨柳青木版年画项目
4.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人民政府评戏项目
公示时间:8月4日至8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处建议,我们将进行研究讨论。
电话:83602684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地亚艺术中心13楼
邮箱:swljggfwc3@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