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达到节约项目资金、提高项目质量的目的,拟面向社会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项目管理,特此公告。
一、服务内容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市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提供如下服务:
(一)组织对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评审,涉及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抚宁区、海港区,预计5个项目,建设任务12.5万亩,计划总投资1.64亿元。
(二)组织对2018-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涉及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区、北戴河新区、海港区,预计7个项目,建设任务9.35万亩,计划总投资1.17亿元。
二、文件依据
(一)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冀农字[2019]34号)。
1.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库管理规定。
3.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4.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办法。
(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规[2019]28号)。
(三)《秦皇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四)《秦皇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三、入围条件
(一)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具备相应资质。
(二)必须合法守纪经营,照章纳税,近三年内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违法犯罪记录。
(三)从事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或相近行业相关业务的单位优先入选。
(四)符合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优先入选。
(五)参加项目验收比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已参加同一年度各县区项目自验的需要回避。
四、相关程序
(一)发布征集信息。市农业农村局在秦皇岛市农业信息网发布,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中介服务机构单位名单,公示期5天。
(二)中介服务单位报送材料。中介单位要如实填报单位相关信息,并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业绩证明(需被服务单位出具)等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
(三)筛选确定入围中介服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农业专家,对照中介单位提供的材料,排序形成入围服务中介机构单位。按照服务内容划分二类,一是对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进行评审的中介服务机构,征集3-5家工程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公司。二是项目验收中介服务机构,征集3-5家工程咨询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
(四)比选确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农业专家,对入围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比选,最终确定1家中介服务机构,双方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备案。
(五)中介服务机构组织评审或验收。中介服务机构确定后,按照《秦皇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和《秦皇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开展相关服务业务。
五、费用
充分借鉴兄弟地市先进经验,结合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提出如下费用支出计划,做为比选费用最高标准,原则上不得突破。
(一)组织对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评审,涉及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抚宁区、海港区,预计5个项目,计划建设任务12.5万亩,总投资1.6亿元,评审费用预算总计2.5万元。
(二)组织对2018-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涉及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区、北戴河新区、海港区,预计7个项目,建设任务9.35万亩,计划总投资11713万元,验收费用预算总计5.6万元。
六、其它
参加征集的第三方中介服务公司要明确参加比选的服务内容,接受并认可费用预算计划。
联系人: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科 赵洪波
联系电话:0335-8017584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