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科节〔2017〕8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质量协会、省品牌战略促进会、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132号)精神,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质量品牌水平,全面推进我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以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实现供给体系向中高端转变为中心任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营造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与深化专业质量管理技术结合的发展环境,以产品、行业的重点突破促进整体提升,全面推进质量品牌建设,提高工业质量品牌核心竞争力。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全员质量品牌素质
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管理、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普及教育和群众性质量品牌提升活动。完善质量品牌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支持省品牌建设研究院等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首席品牌官、品牌经理等质量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培训。举办2期品牌经理培训活动,培养品牌管理专业人才80名左右。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质量品牌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2017年,继续遴选10家左右具有广泛适用性的省级质量标杆,推荐2—4家省级质量标杆申报全国质量标杆。组织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引导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成功经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理,建立完善质量、品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两化融合和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质量品牌专家中小企业行活动,针对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进行对口指导服务。
(三)促进提升产品实物质量
进一步推进实施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品牌培育“双千”工程,发挥各方合力,联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扩大高质量产品供给。引导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质量工程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工艺优化、行业共性质量问题攻关以及解决方案的应用推广。继续完善河北省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对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分析和质量改进的能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保证能力建设和检测技术公共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监(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及关键技术装备改造提升。针对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突出的共性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产业链质量保证方法研究。支持行业开展实物质量对比、质量攻关等活动,提升实物质量水平。
(四)深化企业品牌培育与区域品牌建设
推动产业集群和企业品牌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良性互动。继续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以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为抓手,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开展省级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价工作。2017年力争树立10家省级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争创3-5家工信部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工业品牌培育培训交流活动,深化企业对品牌管理体系的认识,推广品牌培育成功经验。深入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重点加强清河羊绒、定兴休闲食品、宁晋电缆、隆尧食品、辛集皮革区域品牌示范指导,新增培育1-3个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引导产业集群综合运用创意设计、团体标准、知识产权、行业自律等手段,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品牌影响力。
(五)开展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确认工作
加强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情况调查,了解我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发展现状,支持专业机构对我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分析,为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引导中小微企业普遍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认证,逐步建立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营销服务全过程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质量和品牌管理能力。2017年度拟确认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200个以上,各级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已获中小企业名牌产品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监管,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厅。经省厅审核确实不符合要求后,将取消其中小企业名牌称号。
(六)提升河北工业品牌影响力
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品牌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提升品牌形象,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河北工业品牌“走出去”。引导企业参加产品质量自我声明、质量信誉承诺等活动,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单位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各类展会、网络以及媒体的作用,展示河北品牌企业的整体形象和实力。组织工业品牌之旅进河北、河北品牌节等品牌宣传活动,通过博览展示、品牌大讲堂、走进企业等形式加大我省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的宣传,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品牌,支持品牌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合作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组织规划,落实配套政策。并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业质量品牌培育机制。发挥行业指导与监督管理的合力作用,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合力推进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
(二)加强考核
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已将质量发展规划和品牌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推动落实工业企业质量主题责任的相关措施、开展质量信誉承诺、制定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品牌培育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地区“质量标杆”活动、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项工作纳入考核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准确定位,积极履职,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工作宣传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要把宣传作为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河北品牌节、工业品牌之旅等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策划宣传方案,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提升本地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配合开展全省质量品牌宣传活动。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
明确本地区内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目标,部署全年质量品牌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分别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品牌示范企业及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培育范围,并于4月20日前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送省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二)推进阶段(4月—12月)。
1. 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工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各项任务(4月—12月)。
2. 开展2017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确认工作。各市工信部门请于4月底前将本年度拟培育的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名单报省厅,并抓紧制定培育方案开展培育工作。适时召开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申报培训辅导会。针对有效期内获得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企业,从产品经营、质量管理、品牌推广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开展年度自查工作。(4月—12月)
3. 树立2017年度河北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典型经验的省级“质量标杆”,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7月—12月)
4. 举办第五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石家庄赛区比赛暨第二届河北省品牌故事大赛。(3月—7月)
5. 组织开展品牌经理培训,培养品牌管理专业人才200名。(5月、10月)
6. 组织开展中国工业品牌之旅(河北站)活动,通过品牌博览会、品牌大讲堂、品牌论坛等形式,加强对我省企业和区域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9月—10月)
(三)总结阶段(11月—12月)。
系统总结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查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请各有关部门于11月底前将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情况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 艳 0311—87800469 13703394083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