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行为,推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质量和能力提升,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苏市监信〔2021〕63号)要求,省局决定开展2021年法定计量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及综合管理情况、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人员能力情况、检定工作质量和强检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形式与安排
本次采用各机构自查,设区市局督查,省局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在机构自查和市局督查基础上,省局按照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8月上旬至8月中旬,各机构对照《2021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表》开展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设区市局对辖区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督查;8月下旬至9月中旬,省局根据双随机抽取的机构名单组织检查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统筹安排。
三、检查要求
1、各设区市局要做好监督检查的协调工作,督促辖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扎实开展自查,对检定机构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进行督查。
2、被检查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按期完成整改。省局将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对存在重大问题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及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依法监管、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局计量处。
4、请各检查组于9月30日前将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自查报告、2021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表、被检查机构存在重大问题的证明材料及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省局计量处。
联系人:浦向阳 025-85537509、18936009929
附件:2021年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表.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