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明传〔2017〕2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情况,不断推进示范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依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厅现开展报送示范企业技术创新总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2014—2016年认定、复核通过的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报送要求
示范企业应重点总结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编制提纲见附件1,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不涉及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字数5000字以内。各市局要指导本市示范企业做好2016年度技术创新工作总结。省属企业及央企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局通知,并通过市局报送。
三、报送时间
各市局请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总结(电子版)报送至省厅。
通知及附件可从省厅网站主页通知中查询下载。
联系人: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王晓冉 0311—87800469
材料报送邮箱:wxr@ii.gov.cn
附件:冀工信明传〔2017〕26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