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委关于启动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6 浏览:102次 来源:区科委

各相关企业:

  为提升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研究开发实力较强、成长性较高的科技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群体,区科委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房山区,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上;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见附件1);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已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或专账;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六)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表》(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四)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和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六)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章的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见附件3);

  (七)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章的近一个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见附件4);

  (八)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章的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九)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请各企业按上述顺序排版,纸质版材料需有目录、并用彩色纸隔页,添加封皮(见附件5),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三、材料受理

  (一)各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整体压缩后发送电子邮箱进行预审,压缩包文件名命名方式:高新入库+企业全称。

  (二)预审通过后,携带如下材料报送到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缴材料)。

  1.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用U盘保存;

  2.书面申请材料一份;

  受理地址:房山区绿地启航国际三期11号楼3层

  联 系 人:宋  琦  13466367789

  联系电话:58460951

  电子邮箱:fsqgqx@163.com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四、入库支持

  (一)免费享受政策培训和“一对一”辅导服务,引导企业尽快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二)免费享受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提供的产学研用合作、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对接等会员服务一年。

  (三)视情况对出库且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表

  3.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5.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材料【封皮】

  北京市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