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0日、6月15日、8月2日、9月15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申报材料须由企业委派本企业相关负责同志提交,不接受非企业人员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正本上交,副本企业自行留存备查。材料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在封面左上角标注正本或副本,在封面右上角标注企业的主要技术领域。
认定企业报送正式材料时,申请单位还须开具材料申报人介绍信,(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到材料中,模板见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电子版(通过认定管理系统填报并导出的PDF文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不需要纸质版,见附件)、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惩戒信息情况(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具体方法详见附件)。
三、材料受理
各区科委和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委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受理部门(企业注册地址在园区内的请将材料交至各园区管委会,园区外的交各区科信局;中关村西城园地理范围请咨询西城园管委会)。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后,将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受理部门,由受理部门汇总报送至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
四、中介机构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中介机构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对不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将不予受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五、名称变更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需注意变更原因等内容应填写齐全)。
名称变更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2.工商变更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4.旧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申请材料请扫描为电子版并保存于一个文件夹后发送至gqrdgm@163.com邮箱。文件夹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可自行登陆http://bjcy.net.cn查看相关情况及证书领取通知等。
六、企业年报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五(二)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资格有效期内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于2021年5月31日前及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年报。
企业名称变更的,请先填写年报后,再填写名称变更的申请。
七、其他事项
1、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密码找回”或者“企业账号申诉”,按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通过查收企业注册邮箱中收到的网址链接,找回用户名和重置密码。如企业忘记注册时的手机号或者邮箱,请点击“企业账号申诉”,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后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重置。
2、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及西城区科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理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收费性培训、代理等业务。
3、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上注册账户和提交资料时,认定机构请选择“北京市认定机构”,不要选择“北京市西城区认定机构”,否则您的申请将不能被正确受理。
4、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日常工作由北京市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承担,电话:64853155、64853163、64853164、64853165、64853166、64853167转402、403、40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技术支持电话:88656303、88656304、88656305、88656306。本年度认定及复审结果预计最早于11月公示,证书预计将于明年3月至4月发放。查询办理进度,请咨询北京市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5、事中事后监管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对经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不予认定,已取得认定的企业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八、西城区受理地点
西城园外企业受理地点:
西城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
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306室(位置图见附件)
电话:83976213、8397621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不受理。
西城园内企业受理地点:
中关村科技园西城园管委会创新能力建设处
地址: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天恒置业大厦三层(位置图见附件)
电话:82205556、82205558、6833619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附件包
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区-改.doc
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区-附件包-1.zip
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区-附件包-2.zip
西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