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1 浏览:66次 来源:两化融合处

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现将试点示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我省注册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只接受通过国家评定企业申报,优先支持国家贯标试点企业申报;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优先支持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优先支持省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试点企业申报。

  (三)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四)各市局推荐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项目不超过1个,其它方向项目合计不超过4个;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推荐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项目不超过1个,其它方向项目合计不超过5个。

  (五)各市局要重视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尽快将通知传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试点示范申报指导工作。请各市局于2021年6月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见附件2、3、4、5)、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6)报送至省厅两化融合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项目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一栏填写“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省厅将会从各市上报的试点示范中择优推荐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省厅将根据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争取对列为国家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方式:0311-87908721

  邮    箱:ronghechu@126.com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1.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doc

             2.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doc

             3.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doc

             4.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doc

             5.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doc

             6.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