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皖农秸组办〔2020〕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秸秆综合利用督查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39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蚌埠市、淮北市、蒙城县、阜南县、巢湖市等5个2020年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拟激励市、县(市、区)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人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电话:0551-62656995。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1262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