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产业函〔2017〕5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厅产业〔2016〕838号,简称《通知》,附后)要求,现将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是增强企业持续发展动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工业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相关服务机构参与的积极性。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通知》中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深入挖掘本地区、本行业内在聚焦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等领域的优势企业(项目、平台),分类梳理、精准筛选、择优推荐,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并随附相关材料(申请书电子版可在工信部网站下载:www.miit.gov.cn/newweb/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5458423/content.html)。
各单位推荐的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数量原则上每类不超过1个。
三、相关要求。各单位请于2月23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企业(项目、平台)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厅(产业政策处)。省厅将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康振杰
电 话:0311—87908705(兼传真) 13780200856
邮 箱:kzj@ii.gov.cn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附件:冀工信产业函〔2017〕53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