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公告
省内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首次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网络交易平台报送信息数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时间、内容和方式
此次报送采取物理介质报送方式,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数据报送模板(以下简称报送模板,见附件1)格式报送电子数据,于7月28日前递交至经营者登记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并统一报送至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报送信息数据的质量要求
一是完整性。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全面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报送模板,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信息数据进行报送,确保数据项完整,做到应报尽报。一个经营主体对应多个网店的,按照连续的多条信息进行报送和存放。
二是一致性。平台经营者应确保报送数据与平台公示的相应数据一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随机抽查校验,对发现不一致的,将责令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重新报送。
三、确保存储介质安全
此次报送的电子数据文件格式为excel表格或CSV格式(CSV格式以英文逗号作为分隔符),经营者应对电子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同时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加盖经营者公章的确认函(内容详见附件2),存储物理介质与确认函一并进行封存,并在骑缝处加盖经营者公章。
联系人:王侃 025-85537586
附件1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数据报送模板.xlsx
附件2.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确认函.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