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关村顺义园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 05- 27 信息来源: 园区发展建设处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中关村顺义园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发展,实施《关于促进中关村顺义园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9〕3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附件1),现面向中关村顺义园开展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方向 1.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设计企业研发创新。(《若干措施》第二条) 2.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先进工艺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若干措施》第三条) (二)支持对象 在中关村示范区顺义园内注册(含顺义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围绕光电子、电力电子、微波射频三大领域从事与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基于碳化硅、氮化镓、氧化镓、金刚石、碳纳米管等(超)宽禁带或前沿半导体)产业相关的研发设计、工艺制造、关键材料、装备与系统应用的企业法人主体。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研发内容应围绕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研发或生产。 2.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第三代半导体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4.有提交下游用户验证的产品或经第三方实验室检测认证的产品,并提交相关材料。 5.在顺义区有与主营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生产、加工设备和实验检测仪器,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6.2020年已获得该项资金支持的企业不能申报上一年度同类型产品或研发项目。 (三)项目周期 所申报项目应为已执行项目,且合同执行期及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须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最终支持金额按照合同已执行金额确定。 二、申报要求 企业须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如以虚假材料申报,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支持,并将对社会进行公布。 (一)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根据支持方向,填写资金申报书(附件2)。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机构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申报书。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需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中关村顺义园管委会(北京市顺义区白马路高丽营段9号),收件人:王赛;联系电话:61406580、1510158959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gc_syy@163.com。 3.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关村顺义园管委会 王赛; 联系电话:61406580、15101589597。 附件: 1. 关于促进中关村顺义园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9〕39号).doc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发展资金申报书.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