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消费〔2016〕44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0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22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工信消费〔2016〕322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及优势药品器械加快发展,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全省生物医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创新及优势药品器械遴选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