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 06- 18 信息来源: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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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37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为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申报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1.申报“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技术方向为“4.传感器研发支撑平台”中的项目 网上填报。《申报指南》要求该技术方向中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组织企业牵头申报,并需地方政府配套经费。我委将根据项目对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推动作用和关联度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请各申报单位在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下午4: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填报,我委将对此时间点完成提交的项目进行受理并评审。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其他重点专项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联系方式 本批《申报指南》共部署10个重点专项,具体专项的负责处室及联系人员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负责处室及联系方式.xls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