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8 浏览:62次 来源: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面向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从提升产品服务供给、加快模式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二、申报要求

(一)在北京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须符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

三、报送方式

(一)请相关申报单位按《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写《新型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附件材料。

(二)请相关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24日(周三)下午6点前将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jun@jxj.beijing.gov.cn。同时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08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君;电话:82668390;

邮箱:jijun@jx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