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09 浏览:92次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粤市监知促〔2021〕295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本次统计调查对象为963家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法人单位(含预留样本164家),涉及21个地市,主要包括:专利服务、商标服务、版权服务、商业秘密服务、植物新品种服务和其他知识产权服务,涉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商用化服务、培训服务以及其他服务。

  二、统计调查工作安排

  我局委托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承担本次统计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部调查数据处理、问卷的发放、收集、审核汇总以及调查过程中沟通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主动与省保护中心建立工作联系,接收本单位辖区范围内统计调查样本,积极指导、督促调查对象完成问卷填答工作。

  三、调查内容及方式

  (一)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业务情况,以及市场与未来发展等情况;

  (二)统计调查方式。本次统计调查方式采用电子填答系统,调查样本账号密码由省保护中心发放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告知调查对象,并指导其登录电子填答平台填写调查问卷,登录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indexs.html。

  四、统计调查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

  五、有关要求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是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国知识产权局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是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制定支持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在开展工作中,要向调查对象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相关规定,明确其配合统计调查的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市场监管所的力量,为调查对象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各单位要把握调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统计调查工作。督促调查对象于8月15日前完成问卷填答。及时收集、汇总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及意见建议,于8月30日前反馈至省保护中心;

  (四)各单位于7月13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到省保护中心,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具体经办人信息,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联络。省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20-87682771,电子邮箱:gippc_kpl@gd.gov.cn。

  附件1:2021年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承担单位信息报送表.docx

       附件22021知识产权服务业调查样本--(公示).xls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邝平林,佟海鹏,电话:020-87682771、020-3883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