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支持服务“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预通知》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服务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示范平台应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无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示范平台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国家(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包括已通过合规性审核的北京市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申报示范平台能够有效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具备为企业提供至少一项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融资对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培训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和其他服务的能力,且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有较好的服务业绩和服务经验。
二、服务内容
根据企业服务需求及服务覆盖情况,分服务类别择优选择示范平台,其中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培训服务100%覆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北京市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申报示范平台重点聚焦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服务内容:
1.政策服务。提供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宣传、解读、推送服务,帮助企业申报享受惠企政策。
2.创新和技术服务。提供技术研发支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中介、成果转化、人才对接及共性技术等服务,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
3.数字化赋能服务。提供上云用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服务,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4.工业设计服务。提供产品设计、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品牌设计等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
5.融资对接服务。提供投融资对接、融资培训、项目推介等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6.管理咨询服务。提供管理制度、生产运营、质量标准等管理咨询诊断服务,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7.市场开拓服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展览展示、营销对接等服务,通过新零售等模式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8.培训服务。提供面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多层次的培训服务,提升企业人才队伍素质。
9.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顾问、宣传、咨询、援助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保护合法权益。
10.其他服务。提供创业、财税、培育跟踪、志愿服务等其他方面服务。
三、服务要求
1.示范平台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服务市场收费标准,不高于企业为市场提供同类服务收费价格。
2.示范平台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的服务应给予优惠。
3.鼓励示范平台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免费增值服务。
4.各项服务应明确服务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
5.示范平台服务方案有明确服务方向、服务目标、工作计划。
6.示范平台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的服务应与政府主管部门业务程序共享、信息联络沟通、数据信息共享。
四、支持方式
本次将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进行支持。一是服务补助。根据示范平台服务质量,按照服务费用情况给予一定额度补助支持。二是绩效奖励。根据示范平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入选的示范平台,将根据服务和绩效情况按比例进行资金分配,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要求和监督检查
1.本次申报原则上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主体应于2021年6月25日前按要求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ingyiping@jxj.beijing.gov.cn。
2.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各项服务项目手续合规、有效。
3.获得资金支持的示范平台,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审计等工作。
4.获得支持的示范平台,应接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的定期指导,并定期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服务“小巨人”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进展及成效。
5.本次申报未指派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收费的培训、解读、和申报服务,申报主体如有申报问题,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处联系联系咨询。
6.前期已提交申报资料的示范平台,本次仅需提交资料清单中1、5、7项内容,若对前期已经提交的申报资料有修改或调整,需重新提交完整申报资料。
附件:1.北京市支持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清单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产品信息表
3.北京市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方案编制要点
4.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效目标表
5.申报承诺书
6.《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
7.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预通知》
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王 冰 66222502-636 13901056357
鲁品超 66222502-644 13581515135
市经济信息化局咨询电话:
邢一平、丁长志 010-55578435
李依霖 010-6405863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