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29 21:35
津财规〔2021〕5号
滨海新区财政局、海洋局:
为加强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76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