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06-18 浏览:278次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税〔2021〕1252号        

各区财政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海关各单位、各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