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第二轮)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9 浏览:78次 来源:规划处

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第二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二轮)专项工作已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工信部相关司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实时留意相关网站发布情况,按要求参与投标。各申报主体和项目均需符合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项目真实、合规,需核准/备案的项目手续完备。请各申报单位按有关要求于8月20日17:00前将一份标书(含相关手续文件)和《2021年专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报送至相应专业处室,各专项具体联系人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规划处 55578178 5557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