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高校、企业:
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助力打造“技能甘肃”,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了《甘肃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甘发改社会〔2021〕39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申报
为积极做好国家第二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申报准备工作,更好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请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域经济产业基础、教育人才资源和自身改革意愿,统筹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指导区域内院校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校企双方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区域内产教融合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申报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
求以正式文件提出试点申请,并附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和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二、关于第二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征集
为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省教育厅牵头制定了《甘肃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办法》(《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培育办法》)。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力,发挥组织协调能力,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并严格按照《培育办法》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全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填写《甘肃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建设培育申请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校企双方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PDF格式),一并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教育厅电子邮箱。
三、关于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
甘肃省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已纳入《实施方案》正式公布。请纳入名单的40家企业于2021年8月31日前制定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登陆甘肃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https://tzxm.fzgg.gansu.gov.cn/industryEdu/)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开展为期1年的建设培育工作。试点培育期,产教融合型企业要主动对接合作院校,以多种方式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主动接受职业院校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就业,主动开展学徒制、订单班等形式的校企联合育人模式。校企共建一批实体化运行的职教集团、培训基地、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等产教融合平台,开发一批新形态教学资源。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入库企业进行逐年、分批认证,并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推介。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张雅宁 0931-8929171 gsfgshc@sina.com
省教育厅职成处:
祁正荣 0931-8283121 okzcc@163.com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