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评审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1-04-30 浏览:70次 来源:

 为支持我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竞争力和示范带动能力,根据《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农字[2021] 55号)文件精神,我县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2021年4月23日,我局及时印发了《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的通知》(献农字[2021]38号)到乡镇,截止到2021年4月27日,共有六个乡镇推荐了9个主体申报。

于4月28日,我局组建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对乡镇推荐的9个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申报条件严格审查,逐一实地核验,认为献县书格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献县华达种植专业合作社、献县谷来香家庭农场、献县浩瀚家庭农场、献县文兵家庭农场和献县长永家庭农场6个新型经营主体,财务管理完善、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势头和前景较好,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无非法集资等不良现象。符合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条件,予以推荐申报。

如对此评审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献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玉红;联系电话0317-4633361。

献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