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19 浏览:42次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集中推进“四个农业”建设,进一步提高各项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
  各市要牵头制定全市的总体实施方案,县(市、区)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批复后,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作为市级方案附件,于2021年6月底前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一式三份)。
  联系人:财务处  曹世茹
  联系电话:0311-86256756  邮 箱:hebnyjcc@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附件:河北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