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即将实施,献县区域内有意向、有能力承担我县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即日起开始报名。
一、服务组织申报条件
(一)服务组织需具备全县范围内的相应环节服务能力,以及引领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原则上有两年以上农业托管、社会化服务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二)服务组织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固定机库、办公场所(照片),规范经营,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制度上墙照片及复印件),财务账目清晰完整(复印件)。
(三)服务组织需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与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推广能力。具备该项目相匹配的合法动力机械和运输装备不少于5台套,其中原始成员自有车辆原则上不少于3台,每台机械配备1名驾驶员(属牌证管理的机械,提供行车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牌证管理的机械,提交与牌证管理机械完整挂结照片)。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现有专业机械、近年来已成功实施托管作业服务且面积较大等方面可酌情加分(提供发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根据作业服务能力、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等综合条件,确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并分配与其相匹配的作业面积。
(七)承担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向县、乡项目管理单位出具承诺书,接受县、乡两级监督管理,作业机械需安装智能监测设备。
(八)诚信申报。对于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服务组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拉入黑名单,三年内不能纳入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
(九)有意报名的服务组织据实填写《献县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申请表》(附件1),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十)补充说明:服务组织根据自己拥有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推广能力,可选择项目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报名。
二、2021年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内容。
具体详见《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21年3月12日17:30
四、报名地点:献县农业农村局南二楼农经站
联系人:王玉红 常硕 联系电话:0317-4633361
附件:1.献县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申请表.docx
2.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