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工信人〔2015〕227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复核推荐省级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冀工信人函〔2016〕490号)要求,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省直单位审核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认定,拟确定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100家省直单位培训机构和市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为省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0日。
电话:0311-8908729
传真:0311-8798725
邮箱:gws@ii.gov.cn
附件:省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