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8 浏览:64次 来源:乡村产业发展处

有关区农业农村委、市农科院、食品集团: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5号)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开展第七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数量:农业农村部分配给我市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名额为4家。

条件: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较强、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具体要求遵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基本标准执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1.5亿元以上,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15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经与中国人民银行确认,2019年的LPR按照4.15%标准执行,2020年的LPR按照3.85%标准执行);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7.企业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40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8.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处于领先水平,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9.申报企业原则上是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10.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1、2、6、8、9款要求,以及第5款中“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要求;且企业成立3年以上,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以互联网方式销售农产品收入占农产品销售收入之比达到60%以上,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基地或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直接采购的农产品占所销售农产品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带动农户数量3500户以上农产品电商企业,可以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工作原则上按属地管理的方式进行。注册地在有农业区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申报材料。其他企业由其隶属的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

(二)主管部门初审。请各主管部门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审查企业所报材料内容真实、格式规范,于6月3日前将完整版初稿报送市农业农村委进行初审,待市农业农村委审核通过后,各主管部门组织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http://jc.ncpjg.org.cn/gl)中填报,并通过系统打印带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胶订成册及区政府(集团公司)推荐函于6月10日前一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委。

(三)市农业农村委审核。按照《办法》规定,市农业农村委对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意见。对无异议的申报企业,市农业农村委报送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同意后,市农业农村委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情况上报农业农村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动态管理的重要举措,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抓紧组织企业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确保此次监测圆满完成。

(二)严格审核。各主管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不得泄露认定的有关信息,做到公平认定、廉洁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种业企业和外贸企业。

(三)材料真实性。龙头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企业申报资格。

有关工作材料及文件请从snyncwxccyfzc02@tj.gov.cn下载,密码Xccyfzc88290062。

联系人:单磊、蔡楠

联系电话:88290610   

邮箱:snyncwcyc@tj.gov.cn


 

附件:1.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2.带动农户花名册格式

2021年5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