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宝坻区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0〕82号),原则同意你单位《宝坻区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现将批复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程选址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项目选址:宝坻区南城西路38号宝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二、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改造原有实验室,使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BSL-2)标准,购置仪器设备71台(套)。
(二)建设期限:2年。
三、工程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主要依据和编制方法。经审核,核定工程估算总投资250万元。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本通知所述内容有效期两年。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关于宝坻区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
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市农业农村委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