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星创天地进行了评审,经审核,72家符合省级星创天地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2020年1月14日-18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硕
电 话:0311-85808657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省科技厅农村处
按照《河北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星创天地进行了评审,经审核,72家符合省级星创天地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2020年1月14日-18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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