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促进项目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储备,特制订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项目库建设紧紧围绕如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发挥优势,谋划打造一批辐射面大、带动力强和市场前景广、帮扶效率高、生态效益好的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确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入库项目遵循原则
一是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项目。重点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包括种植、养殖、手工业、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发展;申请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费用补助。二是支持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重点打造2021年建设的18个美丽乡村及15个驻村工作组入驻村庄。主要包括村庄内道路硬化、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等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入库项目基本条件及工作要求
(一)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项目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与巩固脱贫成果规划、行业部门规划相衔接。
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收益,能够满足市场和农户需求,对周边群众具有较强的带动力。
3. 选择项目实施企业,本着合理、择优的原则,优先选择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及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以下手续:
(1)项目实施企业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乡镇(街道)出具项目审核意见;
(5)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批复文件;
(6)项目实施方案;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推进。突出农村乡土特色,逐村进行规划,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宜改则改、宜建则建,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2.坚持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明确各级职责,推动任务落地落实,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模式,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建设进程,严禁“一刀切”。
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村庄特色和田园风貌,慎砍树、不填塘、看得见美丽,留得住乡愁。
4.坚持以民为本、尊重民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其合法权益,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以下手续:
(1)开户许可证;
(2)村党支部书记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申请书;
(4)乡镇(街道)出具的项目审核意见;
(5)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批复文件;
(6)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入库工作要求
1. 项目入库各环节的文件及相关资料应逐级、分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2. 市级项目库是各乡镇(街道)年度实施项目的来源。使用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
四、项目入库流程
项目入库采取公开公示、自愿申报、乡镇把关、部门审核、政府审定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的申报
1.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项目的申报
由乡村振兴局在我市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选拔信息,由企业自愿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申报企业优先选择具备社会责任感强、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及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申报
由乡村振兴局将项目入库通知及时下达至涉及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结合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组入驻村庄工作安排,及时通知范围内村庄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核程序
1.实施项目所在乡镇(街道) 接到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项目清单后,组织乡镇相关人员深入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调查核实,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初审,并召开党委会出具审核意见。
申报实施企业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企业应具备合法、有效经营手续,自愿参与乡村振兴项目。
(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标准的农业产业项目,目前没有被勒令停产、转产的风险。
(3)成立2年以上,且连续近2年盈利。
(4)近2年未受到工商、税务以及其他职能部门行政处罚。
(5)企业法人无刑事犯罪记录,银行征信无不良记录。
(6)财务制度健全,账册完整。
(7)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资产高于项目资金投入额且没有抵押。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结合年初18个美丽乡村申报建设内容,及15个驻村工作组入驻村庄,本着科学、规范的原则,由村作出申请,乡镇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市乡村振兴局依据乡镇审核意见,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定核准(审计费用由市财政配套),一是对申报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的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项目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带动机制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二是对申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村进行实地考察,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带动机制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市乡村振兴局依据乡镇出具的审核意见、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初审,初步拟定项目实施企业,报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项目的审定及入库
1. 经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7天),保留彩色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纳入项目库。由市乡村振兴局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及项目入库企业。
2. 由市乡村振兴局汇总项目库后备案,并向省农业农村部门报备。
五、有关要求
一是落实责任。市乡村振兴工作成员单位负责项目库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申报、入库工作,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将项目库规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精干人员,确保按期保质做好各乡镇(街道)项目库的建设工作。
二是搞好调查摸底。各乡镇(街道)要组织骨干力量深入调查研究,突出地方特色,发挥资源优势,立足长远,实事求是,储备一批符合本地实际、规模适宜、群众认可的优质项目。
三是组织申报。各乡镇(街道)要在对项目可行性、合规性进行论证评审的基础上,将规划入库项目的基本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报送工作。为2021年度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和项目编制提供依据。
四是项目库使用要求。凡未进入市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项目安排计划,项目库建设作为市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街道)2021年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312-2331993
电子邮箱:dznyjkjk@126.com
通讯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18号原水利局417房间
附件:1、《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申请表》
2、《乡镇(街道)项目申请汇总表》
3、《乡镇(街道)项目初审会议记录》
4、《乡镇(街道)项目公示照片》
5、《定州市项目申请汇总表》
6、《定州市项目库初审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