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雄安赛区)暨第二届雄安新区“智绘未来”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改发局、科信局、科协、工商联,新区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与服务,促进创新创业迈上更高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发〔2019〕4号)、河北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冀科企函〔2021〕9号)部署和要求,2021年7月7日至8月20日,新区改革发展局联合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举办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雄安赛区)暨第二届雄安新区“智绘未来”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徐梦华、郭媙
联系电话:0312-5620786
邮箱:gfjggfwz@126.com
附件: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雄安赛区)暨第二届雄安新区“智绘未来”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宣传网信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
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雄安赛区)暨第二届雄安新区“智绘未来”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秉承 “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建设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
二、大赛目的与特色
大赛以规划建设雄安新区“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为契机,通过有效挖掘、有力整合京津冀地区创新资源、创业项目,选拔出符合新区定位的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团队和企业,遴选新区 “双创之星”,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增加新区创业就业机会,促进科技创新项目落地,加快实现雄安新区“新形象、新功能、新产业、新人才、新机制”目标。大赛主要突出三个特色:一是“智能城市”特色;二是创新驱动特色;三是服务产业特色。
三、大赛主题
科创美好生活·智造雄安未来
四、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
承办单位:河北雄安启迪之星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企业联合会、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
(二)新区组委会
成立新区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组,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
各县改发局、科信局、科协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要配合新区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和报名审核及后续赛事的协调组织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新区组委会特邀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行业领域技术专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新区组委会负责,并在组委会和承办机构监督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五、组织形式
大赛统一使用“河北省第九届创新创业大赛(雄安赛区)暨第二届雄安新区‘智绘未来’创新创业大赛”名称。大赛紧紧围绕雄安“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定位,聚焦“科创”和“智造”主题。大赛主要面向雄安新区各类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创新企业及创新创业团体,重点吸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及乡村振兴领域参赛项目。大赛按照“l+l”模式,包括企业组和团队组两个组别。
六、参赛对象
(一)企业组
企业组赛事面向雄安新区本级及三县注册的企业。
(二)团队组
团队组赛事面向雄安新区及京津冀地区在雄安创新创业的各类团体,报名时参赛项目所在地需选择雄安新区。
七、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区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科技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5月31日(含)。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总决赛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参赛人应具有在雄安新区创业意愿,计划赛后在雄安新区注册成立企业或与雄安新区相关产业达成对接合作;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不超过7人(含),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鼓励京津等省外创业人员与雄安新区合作参赛;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商业化、市场化潜力,与其它任何企业、团体、个人无产权纠纷;
4.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总决赛的团队不参加本届大赛。
(三)其他条件
1.参赛对象只能选择企业组、团队组其中之一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2.参赛对象及参赛项目同意在媒体公开项目、实体及团队有关信息。
八、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自愿登录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hbscxcyds.com)进行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和团队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参赛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及乡村振兴领域进行申报,鼓励从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产业的企业和团队参赛。按照申报领域优化分组后,大赛将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比赛。
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九、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打分;“创业”主要围绕项目在新区落地潜力、带动上下游产业等方面打分。
(二)评审规则
项目评审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由评委根据参赛材料进行现场评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十、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各组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新区组委会对获各组别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杯、证书,并分别给予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5万元、三等奖1万元、优秀奖2500元的奖金,同时由新区组委会授予“雄安新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称号。
组织贡献奖:对大赛组织协办有突出贡献,提供大力支持的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授予组织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二)扶持措施
新区组委会对获得“雄安新区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的项目,将纳入《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推荐目录》,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在未来雄安新区科技项目扶持政策中予以优先支持,并优先享受“雄安新区政府引导基金”支持。
十一、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宣传网信局配合相关部门把赛事宣传和赛事活动紧密衔接,根据实际,充分运用中国雄安官网、人民雄安网、雄安发布等媒体,通过多渠道、大规模、多形式、高频率、长时间的宣传,宣传更多好的做法,树立更多的创业典型,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
(一)赛前宣传。宣传网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大赛介绍和项目征集宣传。 配合相关部门通过线上播放大赛宣传片、线下发放宣传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此次大赛。
(二)赛中宣传。宣传网信局负责协调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入选项目名单,对大赛进行全程摄录保存,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布入选决赛项目名单。
(三)赛后宣传。配合相关部门拍摄制作获奖或优秀创业项目纪录片。对优秀获奖项目进行深入推介宣传报递。同时在主流平面媒体开设报道专栏, 选取大赛获奖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深度访谈报道。
十二、 经费保障
新区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经费,所需资金从2021年预算“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资金中列支。
十三、 疫情防控措施
除大赛报名阶段采取网上报名外,其他涉及人员聚集的赛事环节均要按规定,全程采取病毒消杀、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确保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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