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发[2020]21号)和县政府网站公示的《支持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场贷款贴息资金实施方案》,我局会同财政局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规模养猪场的贷款贴息金额进行了核算,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养猪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贷款贴息金额
1
易县狼牙山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易县独乐乡南独乐村
杨林英
13403364446
享受贷款贴息23.97万
2
易县群丰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
易县狼牙山镇口头村
赵晓正
15200086152
享受贷款贴息28.03万
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拨付贷款贴息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8269770 8228069 联 系 人:巴军令
主管部门:易县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