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0-04-14 浏览:126次 来源:

各中医药企事业机构:
为积极扩大本市中医药服务出口,培育中医药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一批中医药服务世界知名品牌,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11号)要求,我局将会同市中医局组织开展本市相关中医药企事业机构申报第一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相关工作。
欢迎我市中医药相关企事业机构积极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
 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蒋玥、江南;电话:83970030
北京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王娅婷、李倩;电话:55579492、55579490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