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管局,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决定实施2019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及工作目标
(一)目的意义。在全省工业企业中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认证,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战略水平,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我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战略意义。
(二)工作目标。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安排,选择114家工业企业,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机制,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第三方机构认证。
二、承担单位
按照原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9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的通知》(冀知协〔2018〕12号)要求,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自愿申报,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经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石家庄元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20家服务机构(附件1)、武强嘉华乐器有限公司等114家企业(附件2)为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承担单位,所属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三、支持措施
(一)对接服务。列入项目实施计划的2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114家企业经服企自愿组合与指派调整后确认对接服务关系(附件3),每家服务机构对接5家或6家企业,提供关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咨询、培训、指导等支撑服务。
(二)经费补助。项目立项实施后补助相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经费30万元(每家企业补助额度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认证公司认证审核费、审核员差旅费及服务机构服务费,原则上实现企业零费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确保至少服务5家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对于按时完成5家企业认证的机构,补助经费30万元;对于完成认证企业数量不足5家的机构,按认证企业数量补助经费,余出经费将进行调剂,并将企业数量不足的问题记入服务机构的考核业绩;对于当年完成6家企业认证并且无经费调剂的机构,将转入下一年度经费支持范围。
(三)人员培训。联合认证公司共同组织举办一期面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照认证审核课程设计标准的培训班,培训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辅导服务人员50人;组织举办一期面向贯标企业的内审员培训班,培训企业内审员114人。
(四)合作推动。省局将与第三方认证机构加强沟通,开展战略合作,简化认证审核流程,降低认证审核费用,提高认证效率与质量,推进审核本地化,保障贯标认证工作顺利开展。
(五)优势培育。通过认证的企业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承担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优势培育项目,开展专利运营、专利布局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和战略水平。
四、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的时间期限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严格遵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服务机构工作流程》(附件4)为对接企业提供高效服务。项目实施总体分五个阶段,有计划稳步推进。
(一)安排部署。2018年10月底前,经申报、推荐、评审、审核,确定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承担单位,入围服务机构与企业形成对接关系,就相关认证服务达成合作意向。
(二)培训人员。2018年11月至12月,与认证公司合作,面向114家项目承担企业培训一批合格的企业内审人员,面向2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训一批具备专业素质的认证审核指导、咨询及服务人员。
(三)统筹推进。2019年1月至3月,印发项目实施通知文件,做好总体安排部署;项目承担企业制定贯标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员工培训宣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指导企业编制体系文件,正式颁布、实施,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并运行,适时组织开展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四)认证审核。2019年4月至6月,项目承担企业在充分做好认证审核准备后,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预审,向认证公司提出认证申请;企业应于6月底前通过认证审核,获得认证证书。
(五)总结验收。2019年7月至9月,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交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项目总结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服务机构或企业,三年内不再承担知识产权政府资助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积极安排配套经费支持,切实做好协调、指导、监管工作;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要成立贯标工作小组,有效组织、推进项目实施,保障贯标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鼓励有能力、有意愿、勇担当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大工作力度,2019年内努力实现贯标认证企业“保五争六”的任务目标。
(二)务实协作,密切配合。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要认真领会本通知精神和要求,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对推荐的企业进行跟踪督导,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要与对接企业所属地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衔接沟通,密切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服务机构及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三)反馈信息,有效沟通。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注意分析、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对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困难,难于解决的,及时上报我局,共同研究解决。
(四)签订合同,报送备案。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以下材料报送工作:
1.组织本区域内承担项目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合同书》(附件5),纸件一式三份,确保开户银行、账号、行号、开户名称等信息准确无误。
2.组织本区域内承担项目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对接的项目承担企业签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服务合同,收集合同复印件用于备案。
3.将上述材料整理汇总后,2019年3月31日前,统一报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联 系 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陈治延
联系电话:0311-12330 86043434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2号
电子邮箱:hebei12330@126.com
联 系 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王越
电 话:0311-67565807
附件: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服务机构名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