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落实意见》(冀市监发〔2018〕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20〕647号)要求,按照“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聚焦我省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县域特色产业重点领域,突出企业标准技术指标先进性,在企业申报、各地市推荐基础上,经省标准化研究院形式审查、比对分析,组织专家组评价、网站公示,确定了《2020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开展标准比对分析、对标达标提升、经验交流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先进标准引领作用,促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助推我省加快迈入“质量时代”。各企业标准“领跑者”单位要积极分享先进标准领跑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先进标准研制实施力度,力争在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等方面,贡献新力量,取得新成效。
本公告可通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进行查询,标准文本可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