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务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声明

时间:2020-04-23 浏览:103次 来源:

比例提成,对此,我局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北京市商务发展资金由北京市商务局及北京市财政局共同管理,我局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申报商务发展资金项目,也从未作出任何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申报可获得更多资金支持的承诺。我局每年向全市商务领域企业进行免费政策辅导,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有偿培训。
 二、我局不受理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商务发展资金项目,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7〕47号)及《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自行申报,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